游離輻射防護法施行細則部分條文修正第五條
輻射工作人員定期實施之教育訓練,應參酌下列科目規劃,且每人每年受訓時數須為三小時以上,其中二分之一訓練時數得以播放錄影帶、光碟或視訊等方式代之,並保存紀錄:
站內搜尋
馬偕紀念醫院-輻射防護管理委員會-Management Commission of Radiation Protection
首頁
馬偕醫院
游離輻射防護法施行細則部分條文修正第五條
游離輻射防護法施行細則部分條文修正
游離輻射防護法施行細則部分條文修正總說明
© 馬偕紀念醫院-輻射防護管理委員會 copyright
淡水院區:台北縣淡水鎮 25115 民生里民生路45號 電話:(02)2809-4661
amigo
!
zakka
chiron
blog
cassandre
blog
amada so cool
blog
amigo
代購
淳舍手作
創意市集
chiron
blog
cassandre
blog
amada so cool
blog
amigo
代購
淳舍手作
創意市集
修正放射性物質或可發生游離輻射設備操作人員管理辦法
99年度陽明大學輻防訓練課程
96年度 台北、淡水兩院區X-光機輻射偵測結果一覽表
97年度 台北、淡水兩院區X-光機輻射偵測結果一覽表
法規輯要
馬偕紀念醫院放射線相關表格...下載
馬偕紀念醫院-輻射防護管理委員會-Management Commission of Radiation Protection